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规划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、规划局:
为规范全省新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,保证玻璃幕墙设计质量,从源头上消除玻璃幕墙安全隐患,省厅制定了《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《通知》印发你们,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,于2013年11月28日前反馈省厅勘察设计处。
联系人:韩小刚; 电子邮箱:272352439@qq.com
电 话:0591-87527867 传 真:0591-87546724
附件: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3年11月21日